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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阿童木 于 2009-8-13 10:56 编辑 5 M+ C1 |6 @: M5 Y
+ y4 y+ i- L8 U& K各位亲爱的朋友 ,各位兄弟姐妹,为了这件事情能够解决,我也曾经做了一些努力。
8 Q, R* z! v2 g( i2 p, c; u0 ^. q" ~ 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,如今似乎又要再起风波。9 H0 y: k! X \5 y- B
反正已经得罪不少人,很多朋友说我糊涂,没原则,没血性,已经不是认识的那个阿童木,那么干脆搅屎棍做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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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看法: 1 法律途径似乎已无法讨回公道(我咨询了几个律师朋友,这种罪很难定性,没有认证,物证的情况下,几乎没有打赢的可能)* c; H+ t- V4 z/ c K
2 对可乐的惩罚,当事人捷妹已经接受。重要的是捷妹的态度,其他人的意见,不代表当事人。是否想过也许当事人并不想一味闹大? 继续闹大,只便宜那些看热闹的人,对捷妹只会造成更多伤害。虽然捷妹既然勇敢的站出来肯定不会怕,可是如果是捷妹的朋友的,请为她多考虑一下。不要好心办坏事。& F1 W* N' d; V- ~1 k( d
如果当事人捷妹认为现在出现了其他情况,不能接受事件就此结束,本人声明,退出此次事件的调停,请当事人自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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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a& C7 R4 B. a1 L1 d2 o 3 呼吁大家保持克制,朋友之间如果产生不必要的误会,那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。包括我在内,已经很多原来的老朋友产生了误会,这是让我非常难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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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请各位注意自己的言论,对自己的话负责,不是当事人,没调查过,请谨慎发言,因为你的言论可能无意中伤害他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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